我老婆是2018年2月26号上法院起诉离婚给我,今天接到通知,…传单目前还没有收到,她说她离了婚什么都不要,孩子,财产,都不要…她说孩子她想什么时候看她就来看,我不同意她的义建,…我本人是先天性没有生育能力的,就是说不能生育,…所以说我这个小孩不能让她,天天看,或者几天来看一次,常久以后小孩子还会跟着她妈一起走的…她想离婚,就让她自己走,我同义她的义建,我们离了婚孩子一次都不会让她见面…我有能力能扶养小孩子吃,喝上学等,一切…离了婚小孩子从此以后,跟她妈妈没有认和关系了…
2025-05-28 02:5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您的妻子在2018年2月26日通过诉讼方式提出了离婚请求,并且对方同意离婚但不愿意分割共同财产。您提到您患有先天性疾病无法生育,因此提出不允许对方探视孩子。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双方有平等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您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并保证能够满足孩子的生活需要,这是可以考虑的方面之一。 然而,对于探视权的问题,由于您已经患有先天疾病,这可能会影响您作为监护人的能力或意愿,使得对方难以实施探视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对孩子的照顾能力,以便向法院申请增加探视权。 此外,您还提到希望孩子不经常被带出去见母亲,以免孩子跟随母亲一同生活。这种做法也可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建议您尽量避免这种行为。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不当或者有其他争议点,您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