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共同生活加起来一两月,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29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则应视为未形成夫妻关系。此时,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然而,在具体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例如几个月的时间,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彩礼的返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生活的程度、彩礼金额的大小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