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追诉时效没被行政处罚过,那么追诉时效是不是从受到行政处罚那天起从头算起
2025-04-27 17:52《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是补充起诉的案件,则应当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因此,在你所问的问题中,如果你是在追诉时效内受到了行政处罚,那么你的追诉时效应该是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直到追诉时效期间届满为止。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等待行政处罚后才能开始计算追诉时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只要你还在追诉时效内,就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