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签的是不同意调解,等于是结案了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对没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故痕迹,不得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影响调解活动的进行。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核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此后的三十日之内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决定书送达后,如无异议,该事故处理终结。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复核结果,可在接到复核结论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调查和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可以撤销原认定结论,重新组织调查,作出新的认定结论;认为原认定符合规定的,不予变更。 综上所述,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则意味着你已经接受了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但尚未达成协议或无法协商一致,此时你的权益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因此,在此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签的“不同意调解”并不等于结案,而是指你已同意接受对方的赔偿要求,只是还没有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