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男方现在找不到人,他在外面借了高利贷,家里已经帮他还了四十多万,现在还有高利贷天天上门要债,他借的钱都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借的,这些钱都没用于家用,我现在该怎么办,离婚了他这些高利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4-08-27 01:1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并且该债务与家庭生活无关,则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否则高利贷债务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您仍然认为您的丈夫应该承担这部分债务,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就此问题与您丈夫进行沟通和协商,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或调解。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 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这段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进行分割,但前提是债务不是由于您个人的原因导致的。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最佳策略。同时,确保在任何决定之前,都详细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