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夫是2012年离婚的,刚开始还能跟儿子见见面和打电话,现在联系都断了好几年。儿子判给前夫前但是没有注明我看望儿子的时间。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到我看望儿子的权利?
2024-08-27 01:38你好!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的情况下,你有权要求法院重新确认你的探视权。你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获得对孩子的探视权。同时,你也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有权利探视孩子和与孩子建立关系的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另外,在实践中,有时候法院会考虑其他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探视权,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此,你需要准备充分,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建议你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保持耐心和理解,因为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实现。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