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年前12月份准备买房结婚,我对象弟弟说他朋友能买到便宜房子,让我交五万订金,钱交了后2月份才把合同给我,签完后让我在交五万,我就说这合同上就甲方名字和手印,连身份信息具体楼号都没有,我就让把对方身份证复印上。人家不同意,我连甲方人都没见过,就说这合同可能无效,房子我不要了,钱退给我,这都一个月了各种理由推脱,这个合同是否生效,凭合同和收条能起诉么?
2024-08-27 01:01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你与对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合同主体合法,即双方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同内容合法,即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形式合法,即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合同可能因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而无效。 再次,关于你提到的“身份信息具体楼号”等问题,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即使没有明确的楼号信息,也不能认为合同无效。 最后,你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等)来证明你的主张,并且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决定不追究对方的责任,那么你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建议你在寻求帮助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