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后,在连云港有两套房产,产证上是我继母和父亲的名字。我们兄妹三人,和继母带来的一子一女,还有父亲和继母育有一子。因为我们兄妹三人,从小就遇到的不公,父亲去世后也没有遗嘱,现在要求继母分割遗产,遭到拒绝,现在我们兄妹三人要寻求法律。父亲在连云港有一诊所,继母为了诊所执照不被吊销到现在一直隐瞒父亲去世的消息。
2024-08-27 00:0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即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您的父亲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应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 然而,您提到继母隐瞒了父亲去世的事实,并且她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您为合法继承人,并依法分割您的份额。 同时,建议您与继母协商处理此事,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