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暑期工在江门市台山市台城声王KTV上班,因为两次睡过头而旷工两天。结果今天过来询问经理说我自动离职了然后说我没有工资拿,但是我之前在这里工作了一个多月还交了一百块押金。经理说之前填表的时候上面有写旷工两天当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拿,所以我想问问我真的没有工资拿吗?公司这样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2025-10-22 22:1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尚未解除,因此公司应当支付您的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未违反公司的规定,并且公司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押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应为劳动者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而非作为惩罚措施。如果押金与您的工作表现或请假行为有关联,则可能需要退还部分或全部押金。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请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请假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