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承包民房建造者,从2013年起开始绐一个老板砌房子,老板也按着工程进度付款,每次领款都打领条或在他所造开支表签字。如今老板突然间反口讲我们12万工程款未签字,扣留我的工程尾款,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应查看法律那几条?
29天前您的丈夫作为建筑承包人,与您妻子共同经营该业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老板声称的12万元工程款未签字并不属实,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款项已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接受,并要求老板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此外,如果您认为老板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可以考虑提起撤销权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同时,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合法且充分的,以便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