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和我老公结婚到现在已经18年了 婚前他父母给我老公买的楼房 我俩结婚大概两年后房子过户到我老公自己名下 在2016年我俩把楼房卖了35万 2017年我俩买了一套新房 用这笔卖房款交了新房首付35万 新房是我老公我俩的名字 我老公喝多了我俩老打架 打算协议离婚 我俩财产一人一半 请问这新房首付35万里有我一半吗?
2025-06-03 06:09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并将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新的房产,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原有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且该笔资金也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双方共有产权的比例获得相应份额。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并以共同名义登记的新房,则应该按照你们婚后的共同生活情况来分配。这意味着新房的首付35万元应当被看作是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你们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比例。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细节和法律规定。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