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别人手里接的商铺!当时说的是有4个月房租!加上转让费一共3.8万!交完钱见了一下房东,房东让把明年的房租交上才能营业!我接着把明年的房租交上了!完了以后,又得交5000园保证金!上家也得交给房东5000元!在交着5000元的时候上家不接电话,也不露面!最后是我自己又交了5000元!才开的业!现在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不了!要转让!转让的时候房东又让我交三个月的房租!才能转!说上家没交房租!上家和房东没合同!我和上家有协意!上家说有房租!我和房东没有这几个月的合同!只有明年的合同!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想求助一下!要是起诉我该起诉谁!
2025-02-07 14:31您目前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义务。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存在书面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租赁权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且转让行为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上家与房东之间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上家作为承租人有权转让其对房屋的租赁权。 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已经按期交付了租金,并且上家未按时缴纳租金,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诉讼途径。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具体而言,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租赁关系的有效性并确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等事宜。 请记住,任何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处理这类争议的关键。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