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案件想质询一下,我是个渔民出国二年,老板只给了一年钱,另一年工资没给,三个月前起诉老板了,三个月后经过律师调解后被告方只付了一部分钱,另一部分被告方打了欠条在法院那里放着呢,那么打欠条这个钱最后还能给吗,法院能帮忙要钱吗。
2025-06-02 12:2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出具了欠条,并且该欠条明确表示债务到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诉讼时效、管辖权等,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追讨欠款,例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