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他不肯离,要离他要房子小孩,可是房子我老妈们修的他有出三万那样,房子在我们县城挨着我娘家的,有个女儿四岁了也是我娘家养大的,我们已经分开几年了都没有联系,我就是想问我能不能争取到小孩他家又没有养过,房子我家修的可是他有出最多三万,我可以还他那几万行吗。这样法律会怎么判呢?
2024-07-25 02:0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如果孩子是您的亲生子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房产分割。对于房产的处理,需要具体分析双方财产分配的比例以及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您认为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并且该房系您和前夫共同出资修建,那么可能需要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来确定归属。 经济补偿问题。虽然您提到您曾支付给对方三万元用于修缮房屋,但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您要求经济补偿的理由。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您为修缮工作做出了额外贡献,否则无法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赔偿。 沟通与协调。建议您与前夫进行积极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关系的实际状况、子女利益的保护、财产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尽量达成有利于各方权益平衡的结果。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