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02年3月18日花了9万买了林场的49亩土地,合同上写的是长期使用。现在林场想让我们把合同改为有期限的使用合同,他们答应给一些违约金,多少违约金合适呢?我们能不能坚持不要违约金,只要求不改变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期限呢?谢谢您了!
2024-07-26 06:13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的情况下,您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不确定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合理,并且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考虑接受。如果不同意修改合同或增加违约金,建议您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