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属权问题 房子是我付的首付后面贷款也是我自己贷的自己每个月还的,家里所有付钱的都是我出的,水电费啊物业费什么的,但是当初买房时产权证上写了我和我后妈的名字,现在我爸过世了她要求分一半房产走人是这样吗?当初写她名字是因为希望她等我结婚以后在我身边带带小孩,可是婚后一天都没有帮我老婆带过孩子,现在还要求分我一半房子,是不是真的就要被分走一半房子了啊?
16天前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产权证上的姓名并不代表实际的所有权。在财产分配中,最终的决定应当基于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去世,且遗嘱或法定继承协议未明确规定遗产分配方式,则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无论是否与您母亲共同生活,都应视为您的近亲属,并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至于您提到的“水电费、物业费”等问题,这些费用通常由业主自行承担,而非通过房屋产权来确定。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对房屋价值产生了影响,可以考虑向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提出主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是否应该将一半房产留给对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和想法,然后共同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家庭关系和个人感情因素,尽量保持冷静和平和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