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上(原告)的地址写身份证上的还是现在常住的,我写身份证上的去法院说不归他们管辖,我可以写现在常住的地址吗?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书中的“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原告的住所与被告的住所不在同一地级市或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或者原告的住所不在本地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材料。 在填写起诉书时,建议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原告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请注意,在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麻烦。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将您的住所更改为当地人民法院所在地,以方便后续的审理程序。但请确保变更住所后及时通知相关的政府机关和银行等机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