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15万转了一个门面,现在不做了,还有3个月到期,老板不让转让,说如果有人接手门面,就把押金3000,和多余的几个月房租退给我,我说那你就租出去嘛,现在她租出去了,只给我退了押金,多余的3个月房租就不给我了,她说是我说不做了她就租出去的,但是她答应给我退多余的房租我才答应她的,现在她出尔反尔,不给了,现在她跟别人签了合同,那我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这是合同
2025-12-29 07:42在您的情况下,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包括租金支付条款以及租赁物使用期限等规定。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并且合同中没有明确表明租赁期间结束时租金是否退还的规定,那么剩余的租金应该由出租人(房东)负责退还。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关于沟通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录音、电子邮件或短信。 尽快向当地房屋管理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此事,以获得帮助和指导。 考虑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和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具体解决方案,而是在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