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资绚下关于房屋拆迁安置的问题,我和老公1个女儿,女儿现在读大二了。我和老公农民,女儿3一4岁为了让她在镇上读书给转了非农业户。2011年我村拆迁,当地政府给我村合同签定划地自建,以家里人口安置。家里1个老人,1个女儿,我2夫妻。政府给家里4个人的安置。2015年开始安置了,不划地自建了,货币安置,政府就只给我家安置3个人了,我女儿那份没了,说户口没在村上。这搞笑了,政府怎么能出耳反耳,和同签定了的怎说变就变了呢?想资绚求助你们,我们咋办,以前的和同还有效果吗?谢谢!
2024-08-26 18:16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您们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重新评估和确认家庭成员的人口资格,并确保所有家庭成员都能获得相应的安置。 如果您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不公正的决定或者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确保您的女儿拥有户籍所在地的居民身份,以便于将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对于拆迁补偿款等权益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策略。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