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我去年借我朋友14万,同时今年又信用卡取出1万,总共15万,约定2018年6月18日连本带利还我。现在人没了,找不到,去她家里父母也说不清楚。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没打欠条,有的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银行转账记录(银行盖章)。
2025-12-27 00:54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即使借款合同已经到期,借款人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承担。如果您认为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经济实力偿还债务,则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偿还能力,建议您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援助。如果债务数额较大,且您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地区都设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总之,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