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昨天晚上12点左右我们三个人(两个未成年,其中一个骑车)在非机动车道撞上了一辆轿车,他是右转,人都是皮外伤没什么事,我车子报废了(车子有发票,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他的车挡风玻璃坏了,右边倒视镜下面一块凹进去了。现在交警说我们没有路权,双方责任一人一半,我们要赔偿对方修车费,或者双方都不计较。但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这属于正常行驶,受了伤,车毁了,就因为没有驾驶证就没有路权了吗?我该怎么做
2024-10-08 15:59您遇到的交通事故中,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且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些证件,确实可能被视为“无证驾驶”,并且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事故的责任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可以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则可能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最后,对于车辆损失,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以避免纠纷升级。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规定或司法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