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7年前认识了一个已婚的男人,然后跟他一起一年多,有了小孩,小孩出生证明上也写了他的名字跟地址,小孩刚出生一年多左右他也在管的,两岁以后就没再出现过,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到现在小孩都7岁了,今年认识了现任的老公,本来想将孩子的户口跟姓名也改到现任的老公户口本上,但前者是要小孩的亲生父亲写一份放弃小孩的书面证明,但他不写,还要陪十万元给他才写,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到我?谢谢
2024-11-15 20:52首先,您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国法律中,亲子关系是通过合法手续确立的,并且无法随意更改。因此,即使您与前男友已经离婚,也不能改变孩子的身份为您的丈夫。 其次,关于放弃子女的书面证明和赔偿金的问题,这涉及到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的考量。在中国,父母有义务抚养自己的孩子,这是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如果您的孩子被遗弃或被虐待,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就更大了。因此,您需要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让他人剥夺对孩子的权利。 最后,如果您仍然坚持要将孩子的户籍和姓名变更到现任丈夫的户口本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受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