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离婚后,公公给我写的,郭红敏是公红,郭世鹏是前夫,郭会宇是我儿子,离婚十个月后,又回去离婚不离家过日子,半年后前夫又不想过了,住外面半年不回家,公公很生气为了挽留我,签下的,这些有用吗?有法律依据吗?
2024-10-19 04:21在您提供的信息中,似乎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关于您的婚姻状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家庭法律顾问或婚姻调解员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然而,从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情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一个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这通常比法庭上进行的正式程序更私密和友好。 记住,在处理任何涉及法律事务时,一定要确保您了解所有的选项,并且选择最符合您个人情况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