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口头协商好的场地租用费用1000元包括一间住宿的房屋和场地门口的地方按月计算费用退租时一次结算。现在用了17个月要退租时房东把本来包含的东西单独拿出来计算费用,算到3000元每月了这合法吗?补充一点:当时是朋友介绍的,朋友可以当证人的
2026-03-20 23:4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双方在口头协商中达成了一项租赁合同,并约定租金为1000元/月,包括一间住宿的房屋和场地门口的地方按月计算费用,同时明确表示在退租时会一次性结算。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房东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要求,即按照剩余月份(17个月)来计算租金,最终总计为3000元/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提出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同意了这个条款,则房东有权按照这个标准要求支付剩余的租金。不过,建议您与房东进一步沟通确认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书面协议,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同时,作为证人,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曾经口头协商并同意按月计算租金的事实。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