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律师免费律师您好,我一年半前在老家沭阳苏北车市买了一套40平左右的小房子给妈妈养老,也为外嫁女儿回去有地住(多年前父亲去世,后跟一位丧偶的伯伯结婚,有结婚证,他两个儿子对我母亲不好); 房子当时共计15万左右,首付48000,贷款十来万,因为我和先生在常州有房子要还贷,买这套房必须全款才能写在名下,实在拿不出十万,后来买在我亲妹妹名下,现在我妹和他老公闹离婚,房子一直是我在还贷,有每个月给我妹打款的还贷记录,我想问,如果我妹她们离婚,这房子我能收回来吗,如果男的口头放弃房产,离婚协议书写上有法律效力吗,我怕过户,他再耍手段什么的,还望律师有空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25-09-14 12:24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当均等分割,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改变。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所有,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妹妹和她的丈夫存在债务纠纷或者其他的法律纠纷,可能会影响你的权益。 此外,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最好能够明确约定房产的相关事宜,比如是否归你所有,以及如何处理房产相关的债务等问题,这样可以减少未来的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见证,以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先与你的妹妹沟通,了解她的真实想法和立场,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