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儿子,共建两套房子,一套大儿住房产证大儿子名,一套老人住,小儿房产是老人住的外家祖母的两间,全归小儿,分家是老人写的土文属,因各个原因,和老人的偏见,老大家不管做什么都达不到老人满意,老人用各种方法刁难老大家人,老人妻家因给小儿洗衣服去河里,中途发生脑梗,花费十几万,老人的所有住院费,养老费全部两孩子平摊,现平房改造,老人想法,把自建的二套房屋全部召回,外家祖母留的,规划后老人要一套,剩的平分,住院费还的平摊,对老人好给谁,都不好留给社会,老人的存款一文不动,偷给小儿,请问老人的做法正确吗?老人是否有这权力,老大改如何办
2025-06-03 03:1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老年人有权继承其子女的遗产。但是,在处理遗产分配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且尊重老年人的真实意愿。 在您的案例中,老人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一套住宅产权赠与大儿子,另一套住宅产权则由老人自己保留。这种做法体现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并且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至于老人的孙子,他虽然没有继承父亲的财产,但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也付出了努力,因此可以考虑适当给予一些补偿,以示感谢和尊重。 对于老人的孙子的财务状况,如果他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那么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如果他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来帮助他,比如提供物质支持或者精神上的关怀等。 总的来说,老人的做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老人应该尊重并听取子女的意见,而不仅仅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同时,老人的孙子也应该被考虑进来,以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