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06年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张文萍,2016年11月30日到期,张文萍至今未还,我父亲于06年9月将土地承包权受让于我,现在我能不能以我的名誉对张文萍提起诉讼!
2024-09-06 15:1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土地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文萍支付承包费。在诉讼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是土地承包的合法继承者,并且有权要求张文萍偿还承包费。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寻求调解等非诉方式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以便制定最有效的策略。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与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