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如果两个人因为家庭相亲的方式结婚,没有结婚证,但是男方家给了女方家的聘礼钱是男方父母自己挣的,现在她们感情出现了问题,这个聘礼钱能否拿来。或者一半。如果是男方不想过了这个钱是否能归还。
2025-01-23 14:27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在中国婚姻法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情形并不属于合法婚姻,因此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关于您提及的聘礼钱,它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性质的财物,而非基于婚姻关系的财产转移。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约定或协议,否则这种财物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如果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聘礼钱应由一方自行处理,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