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一套住房是公司内部住房交了50%的首付剩余的在工资扣除,只能居住不能买卖也没有产权证。现在老婆和我离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2024-06-30 13:4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套住房虽然您支付了首付并且剩余款项通过工资扣除,但由于没有产权证且属于公司内部住房,其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在中国法律中,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如果这套住房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并且您支付的首付和通过工资扣除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这套住房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住房的特殊性质(只能居住不能买卖),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一特殊情况。 具体判决可能会涉及对住房的使用权进行分配,或者根据双方对住房的贡献程度来决定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住房的产权归公司所有,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决住房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相应的居住权或经济补偿。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住房的产权情况以及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