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的老房子赠于老公后夫妻出资重建,重建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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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在离婚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建房过程中,双方共同出资,则该部分房产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即使公公的旧房子被赠与给老公,并且老公和妻子一起出资重建了新房子,重建后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部分房产应当平均分配给夫妻双方。当然,具体分配比例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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