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同事贷款在我没有授意的情况下填写了我为紧急联系人,现在法务律师事务所打电话要我出席开庭审理,我很气愤没去,现在又发信息给我说了一大堆,现在心里很恐慌,不知道会不会对我的人身及财产有什么损失?
2024-12-08 14:0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借贷合同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身份证明等资料以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签署时并未告知您是其紧急联系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不利后果,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起诉前,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尽量达成和解。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加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