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号本人在南宁市医博肛肠医院做痔疮手术,并且住院一个星期,花费了7000多块钱。因为本人是南宁市马山县乔利乡户籍,并且年年参加了新农合医疗保险。8月份本人回所在户籍地方报销医疗费用,并且医院开出了住院证明,药用发票和医院报销新农合资质证明。本人也如实上缴各种医院出具证明,但是到目前2017年11月份为止,快3个月了,本人未收到新农合医疗报销的费用。打电话咨询过,他们也说没问题,叫我耐心等待,说一个月后会有结果,但是到目前为止3个多月过去了,依然没有给我报销一毛钱费用。请问这事该怎么解决?
2025-03-15 17:16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与医院进行沟通。直接联系医院,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向当地医保部门投诉。如果医院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处理。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已经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权。 联系相关部门。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或组织,如劳动保障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寻求帮助。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