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超市有两袋榨菜,卖价2.5元每袋,一根火腿,卖价10块,过期了,被记者买到,送到工商所,现接受处罚,我们会被罚款多少?
24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4条,食品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您的超市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且该问题导致消费者购买后食用造成健康损害或死亡,那么您将可能面临上述规定的罚款。具体罚款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也提醒您在经营过程中应当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