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欧亚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在上个月,我所在的会计学院发布了以下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为了促进学生就业允许提前离校实习。然而也明确提出之前办过校外住宿的同学不在范畴。我认为违反了平等原则。后来与会计学院和校方沟通,二者互推责任。会计学院以为了管理简化为由回复为何区别对待已经校外住宿的同学,严重侵犯学生平等实习的权利。
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学校寻求进一步的帮助来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尝试联系学校的法律顾问或者相关管理部门,请求他们介入并帮助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公开此事,以便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