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贷以新还旧的手续中新担保人偿还了贷款贷款人构一成合同诈骗罪吗王
2025-04-28 12:02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合同诈骗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合同管理的规定,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签订或变更合同,并获得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而“转贷以新还旧”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 其次,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和法人。因此,即使贷款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的主体范围。 综上所述,贷款人在“转贷以新还旧”的过程中,如果其未实施任何欺骗行为,也没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那么不应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同时,该行为也不涉及贷款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