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打离婚官司,我在上海呆了八年,今年不在上海了,但是对方一直都在上海,他在上海呆了差不多二十年了,我是陕西人,他是安徽人,我们有一个儿子,儿子从那个多月就一直在我家呆着,现在六岁了,我和儿子的户口都已在安徽,我在老家这边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我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我想请问一下是否如此,还有就是上海的律师费如何收取的。 结婚8年 有结婚证 儿子6岁 共同财产纠纷 感情不和
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因此建议您尽量与前夫协商,争取孩子留在自己身边。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而言,法院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但具体到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您可以向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咨询具体的收费方式。一般来说,律师服务费包括律师的工时费、交通费、材料费等,具体数额可能会因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最后,由于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