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93年至00之间音信皆无,00年因房子的事回家一次并说他们全家要移民加拿大,00年至今了无音信失去联系,因遗产继承问题,问我可不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我哥失踪或死亡
2024-11-17 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一个人被宣告失踪,则意味着该人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与外界正常取得联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失踪人的配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但是,在实践中,通常需要证明失踪人的下落不明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并且有合理理由认为失踪人可能永远消失。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哥哥确实已经失踪多年,并且没有任何消息或者活动记录,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这将有助于确定他的身份和财产状况,并且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