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和我朋友都离异,她名下有套80万的房子,还有39万没有还。房子在外地。如果我们两个登记结婚,我与她共同承担债务还房贷的话,那么房子属于我们的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婚前财产?房子永远还是她自己的房产吗?谢谢!
2024-11-17 01:10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该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增值部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将取决于双方是否同意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同意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也不能改变该房产的所有权性质。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仍保留原房产所有权的情况比较少见,通常需要通过协议或诉讼来解决。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