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抓人吗律
2025-03-03 15:47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已经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并且调解书已经制作完毕,那么公安机关没有权利直接抓人。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当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才能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然后再决定是否执行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你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