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驾驶证的,拿别人的车去开,不经过,出交通事故来,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2025-10-04 21:2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均无过错,则应由对方车主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表明驾驶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酒驾等),则可能加重其责任。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建议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