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通乡公路开叉,修一条道住户的便道,半年后因天气雨水多,造成通乡路边坡水土流失,公路段说是我把路挖坏了,处罚我10000元,还要修边坡挡墙,我觉得应该不我造成的,请问处罚我合法吗
2024-10-28 12:4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您的行为造成了道路损坏或交通安全隐患,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具体是否构成违法,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您对罚款有异议,建议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