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我在外面有人,离婚,他什么也不给我,房子是婚后财产,但是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写的他姐姐的名字,所有的首付,贷款都是我们自己交的,车写的我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我离婚能分到什么
2025-01-27 05:0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应当平均分割。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房产和车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产是婚前购买并写明了妻子的名字,因此房产应该属于您一方所有。 至于债务,虽然这些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如果您没有配偶的同意,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债务。不过,具体的分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详细沟通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