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时候租的廉租房,当时签订合同是100元一个月,这边跟出租方有之前的合同和发票。现在出租方说根据公租房检查小组审计意见,我们原先签订的合同不合法,所以需要从13年开始补交房租,每个月按照6元一个平方收取,需补交4000多元房租。这样收费合理,前期合同是否无效?
2025-02-24 21:03首先,您提到的“公租房检查小组审计意见”并没有明确指出您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通常情况下,如果租赁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有效,即使存在其他争议或不满,也不应立即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您认为您的租赁合同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或不合理之处,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寻求赔偿等权益保护措施。此外,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依据的具体理由及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