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产于2013年出售给购房者,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过户。原房产有两处地下室,当时只给了对方一处,另一处购房者不知情。今年四月购房方知晓房产存在两处地下室,由于房价下跌,对方以我欺骗霸占一处地下室为由提出退房并想提起诉讼。请问:我现在已经把地下室腾出来并告知购房者的情况下,对方提起诉讼退房的要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现在的我该怎么做?
2024-10-06 00:01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买卖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事实,导致交易失败或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有权向对方主张赔偿。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在房屋交付后将其中的一处地下室腾出,并且已经告知了购房人。因此,即使对方提出了退房请求,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支持。 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起诉之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住,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