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在退耕还林的时候,留了二百亩退耕还林地,国家补贴做为村里经费用,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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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3年1月20日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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