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我的老公前面有过一个老婆离了有个儿子,后来我们为了以后争家产就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是我的名字,我们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现在,问题一就是,以后他前妻的儿子可以争夺我的房子吗。第二就是我们现在想打结婚证了但是我老公在外面有欠钱万一别人来要钱会跟我的房子扯上吗,需不需要去公证一下婚前财产什么的,有必要公证吗
2025-06-04 07:51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疑问,我可以提供以下建议。 对于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外借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能会影响房产价值。因此,您可以考虑将该部分债务进行公证,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这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即使您和您的丈夫购买了商品房并登记为您的名字,如果您与前妻有一个未成年的子女,那么前妻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因为按照中国的家庭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未成年人的所有权人。 至于第三个问题,是否需要公证并不完全取决于您的个人意愿,而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如果您的丈夫在外借钱的行为影响到您的利益,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借款行为的存在,并要求损害赔偿。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仍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