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南通市的,我在本市开发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三年来一直没有入住,第一年拿钥匙交了全额物业费,第二年第三年因为没有入住,按照国家法律我向物业申请物业费打7折。对方直接拒绝,并要求全款,我觉得这很不合理,侵害了我的个人权利,所以一直未缴纳物业费,今天收到物业公司到法院提交的诉讼,我该如何处理
2024-09-26 09:15您目前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该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关于物业费用支付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例如“购房者需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中的条款要求物业公司退还部分或全部物业费。 其次,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拒绝您的请求是不合理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书面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将您的情况反映给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提出投诉,由其介入协调。 提起诉讼。若上述方法均无效,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起诉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诉讼请求。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重要的是保持理性和冷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利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