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11号试驾宝马3系追尾大众车cc,4s店报了保险处理,交警大队作事故认定本人全责。大众cc修车钱1685由本人垫付,4s店销售承诺返还,据说3系试驾车修理费用3万元,4s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以试驾车折旧费为由拒绝返还,请问合理合法吗?
2025-02-28 1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由于您是车辆的驾驶者,并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您需要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再与4S店协商解决维修费用的问题。 至于4S店提出的“试驾车折旧费”这个说法,一般情况下,在购买新车时,4S店会提供一定的折扣优惠,这部分折扣可能会体现在车辆的售价上。如果在购车过程中存在这样的优惠,那么这部分折旧费应该由4S店承担,而不是由您来支付。 如果您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额度有疑问,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和沟通。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诉讼解决的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