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跟男方吵架,没有结婚证,14岁的时候认识,只是办了酒席,现在十八岁,给了四万彩礼,男方家暴,中间打过妹妹好几次。
11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您妹妹与男方之间的感情关系无法得到法律承认和保障。 其次,您提到的男方家暴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您的妹妹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或当地妇联的帮助; 联系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并收集证据证明家暴事实; 尽量争取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等事宜。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