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我和别人骑电动车相撞,细节:我行驶路中间,对面的她未开大灯导致两人相撞,为了让她能报到工伤,私下说好了我去派出所领全责,事后几个月她恢复了要求我赔她损失,我不理会她的要求,她今天发了这张文件,如果上法庭的话我要赔偿她所有损失吗?
2025-04-12 21:35对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和对方均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并且已经与对方达成私了协议,则无需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关于对方现在提起诉讼的要求赔偿,这可能涉及到新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应对未来的法律程序。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